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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医改怎么改?各省市安排重点工作任务

    2022-11-28   |   发布者: |   查看:    
    自7月以来,各地就深化医改都陆续发布了重点的工作任务或方案。黑龙江:研究制定DTP药房、慢病药房、集采中标进口药品双通道药标准、指南。8月16日,黑龙江省医改领导小组印发《黑龙江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2年重点工作任务》,主要从四个方面提出了24医改重点任务,其中既有国家部署的规定动作,也有黑龙江的自选动作,相关措施进一步细化实化。
自7月以来,各地就深化医改都陆续发布了重点的工作任务或方案。
 
  黑龙江:研究制定DTP药房、慢病药房、集采中标进口药品双通道药标准、指南
 
  8月16日,黑龙江省医改领导小组印发《黑龙江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2年重点工作任务》,主要从四个方面提出了24医改重点任务,其中既有国家部署的规定动作,也有黑龙江的自选动作,相关措施进一步细化实化。
 
  1、加快推进国家、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遴选确定2个设区的市开展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试点,以县为单位实现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全覆盖。
 
  值得注意是,黑龙江提出“争取中医肿瘤、儿童2个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方案获得国家批复并具备开工建设条件。”
 
  而就在8月16日,国家卫健委等17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导意见》中明确“十四五”期间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开展10个左右儿科类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项目。这也将大大有利于大型儿科医疗机构的扩张,利好头部儿科医院。
 
  2、扩大采购范围,国家和省带量采购药品通用名数累计超过350个。对国家组织采购以外用量大、采购金额高的药品耗材,通过开展专项带量采购、参与省际联盟带量采购等方式,年内组织开展药品和医用耗材带量采购各2次。
 
  3、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方面,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全省各统筹地区全部启动DRG付费或DIP付费改革工作,DRG付费或DIP付费的医保基金占全部符合条件住院医保基金支出的比例达到30%。
 
  4、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确定省级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试点地区和试点医院,督促(市)地确定市级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试点。推进完成5个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以及25个省级重点专科年度建设任务。加强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妇幼保健机构绩效考核工作。
 
  5、逐步将多发病、常见病的普通门诊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实现医保用药范围与全国基本统一。抓好“两病”治疗药品不计入基本药物占比考核及不受基本药物考核指标工作落实。
 
  6、持续推进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年内新增5个品种。强化基本药物优先配备使用,落实分级监测、季度通报制度。加强罕见药用药保障。
 
  7、探索完善药品流通新业态新模式,引导重点药品流通企业发展“网订店取”“网订店送”等零售新模式。研究制定DTP药房、慢病药房、集采中标进口药品双通道药店标准、指南。
 
  8、推动中医药振兴发展,优先将国家发布的中医优势病种纳入按病种付费范围。探索实施中医病种按病种分值付费。探索医疗机构中药制剂调剂使用的运行措施,有效推进医疗机构中药制剂调剂使用。
 
  积极申请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项目,建设8个国家中医优势专科。支持6个县中医医院牵头紧密型医共体建设。支持全省428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中医综合服务区(中医馆)建设,基本实现中医综合服务区设置全覆盖。
 
  上海: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提升传染病中医药救治能力
 
  上海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8月印发《关于因地制宜推广福建三明经验深化上海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工作方案》,在医防融合方面提到,健全符合超大城市特点的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推进公立医院设置公共卫生科;分层级、分区域推进应急医疗救治体系建设,提升市级综合医院和区域性医疗中心感染科综合诊疗能力和复杂重症患者救治能力。推进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和国家中医应急医学救援基地建设,提升传染病中医药救治能力。
 
  此外,创建一批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含中医)。同时,将深化新华-崇明、市一-嘉定、市六-临港等紧密型医联体和金山区区域医联体建设。实施新一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功能建设标准,打造社区健康管理中心、康复中心、护理中心。
 
  《方案》提到,要着力加强对以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两家国家高质量发展试点医院为代表的高水平医院支持力度,打造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上海方案”。
 
  同时,在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深化上,鼓励和支持公立医疗机构以医联体或自愿组成采购联盟等形式,依托医药采购阳光平台,对未纳入集中带量采购的药品开展集中议价采购,提高挂网议价规模效应。
 
  在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上,加强对“共保体”的政策指导,做好新版“沪惠保”参保和理赔。推动长三角医保一体化发展,推进长三角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目录的统一等。
 
  江苏:争取7个左右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建设好6个国家区域中医(专科)诊疗中心
 
  江苏省深化医改暨省级综合医改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8月公开介绍了《关于2022年全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工作任务及分工的通知》,在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中提到,要加快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争取7个左右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发挥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和高水平医院辐射带动作用,慢性病综合防控争至少1家公立医院进入全国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十强,更多省级三级公立综合医院进入绩效考核百强;重点建设50个左右省级临床重点专科。
 
  此外,积极创建国家中医医学中心、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好6个国家区域中医(专科)诊疗中心。
 
  同时,加强研究型医院、医学重点学科与实验室建设,遴选建设8-10所研究型医院、50个左右卫生健康重点学科/实验室。另外,深入实施卫生人才强基工程,遴选3500名省基层卫生骨干人才,新培养全科医生1000名、招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2400名、招录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1200名、招聘基层医疗卫生人员5000名。
 
  在疾病预防控制方面,将继续推进省疾控中心异地新建和徐州等6地疾控机构建设取得积极进展,加强公共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推动村(居)民委员会公共卫生委员会更好地发挥作用等。
 
  四川:打造国家西部医学高峰,牵头做好31省份口腔种植体系统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7月发布《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2年重点工作的通知》,其中在开展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方面提到,牵头做好31省份口腔种植体系统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力争集中带量采购药品合计超过350个,医用耗材达到5类以上。
 
  《通知》提到,要打造国家西部医学高峰。全力推动委省共建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加快推进国家口腔医学中心和国家儿童区域(西南)医疗中心建设。同时,推进综合类国家医学中心和传染病、呼吸、创伤等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创建工作。争创国家区域中医医疗中心。
 
  在中医药创新发展推动方面,加快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建设14个省级重大疾病中医药防治中心和3个省级中医经典传承中心。
 
  此外,还将争创国家区域公共卫生中心和重大传染病防治基地。推进省级菌毒种库、市级致病菌识别网、53个县级疾控机构能力建设。加快建设省级公共卫生综合临床中心,推动建设全省重大传染病和地方病数据库。
 
  在人事方面,《通知》提到,对符合条件的现有编外聘用专业技术人员,可通过考核招聘等方式纳入编制管理。推进卫生高级职称自主评审试点工作,每个设区的城市至少选择1家符合条件的三级医院试点开展高级职称自主评审。
 
  此外,在成都、自贡、宜宾等地开展“三医”联动暨系统集成改革试点;指导乐山市推进国家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推进成都、自贡、攀枝花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建设试点等。
 
  贵州:支持职业院校增设“一老一小”等相关专业,多地试点总药师制度
 
  贵州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7月发布《贵州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在建立健全防治结合长效管理机制中提到,积极创建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新增2个省级示范区。选择2-5个县区开展基于医防融合的慢病管理模式。支持4家市级职业病诊断机构诊断服务能力提升,新建6个尘肺病康复站,实现常住尘肺病人100人以上的乡镇康复服务全覆盖。
 
  在强化药品供应保障能力方面,在遵义市、铜仁市、黔东南州、黔南州开展总药师制度试点工作,研究制定总药师制度建设指导意见。
 
  在推动中医药振兴发展方面,推进贵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建设项目。继续推进在遵义市、黔南州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和中医优势病种按病种定额付费试点工作等。
 
  在推进国家和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方面,加快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项目上海儿童医学中心贵州医院二期、北京积水潭医院贵州医院二期等项目立项审批。在铜仁、毕节、黔东南、黔南、六盘水等地积极推进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等。
 
  在推进城市医疗集团和医共体建设方面,明确提到支持社会办医疗机构牵头组建医联体。
 
  在医学人才培养和使用方面,深入推进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助理全科医生培训等项目,并加强住院医师(含专业硕士研究生)培训。专业硕士研究生招生向全科、儿科、精神科等紧缺专业倾斜。深入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相关政策。选派50名学员参加第三期“黔医人才计划上海瑞金班”,遴选第二期“黔医人才计划广东班”70名学员;计划招收“协和班”32人,“南山班”30人。支持职业院校增设“一老一小”等健康服务产业相关专业。
 
  此外,在提升疾病预防控制能力方面,推进村(居)民委员会公共卫生委员会建设等。
 
  云南:加快推进心血管病、呼吸、肿瘤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8月印发《云南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2年重点工作任务》,其中提到,要发挥国家区域医疗中心、省级高水平医院的辐射带动作用。加快推进心血管病、呼吸、肿瘤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积极争取创伤、神经等区域医疗中心项目纳入国家项目。
 
  同时,增强州市级医院服务能力。在玉溪市、保山市、临沧市开展城市医疗集团建设试点等。支持社会办医疗机构参与城市医疗集团、县域医共体、远程医疗协作网和专科联盟建设。并且,持续推进分级诊疗和优化就医秩序。持续推进保山市、文山市、景洪市国家城市医联体试点工作。做好第一批10个专业省级专科联盟遴选和建设管理,进一步推进分级诊疗各项工作。
 
  将完善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办法,每个县、市、区至少有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能够提供包括门诊费用在内的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服务。所有统筹区均开通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等5种特慢病有关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服务。积极推进昆明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及时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试点经验等。
 
  在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方面,推进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中医特色重点医院和省民族医医院等项目建设。强化中医临床重点学科、专科建设,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推动综合医院、妇幼保健机构中医药工作,争取国家支持建设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旗舰”科室等。